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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2010年01月26日(二)
天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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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清爽的早晨十點與屋主,不對,現在應該說是前屋主碰面。
「我昨天回家之後才發現,原來我並沒有忘記帶鑰匙,是放在包包的暗袋沒找到!」
……既然今天還好心帶我到戶政事務所,那就別計較吧!
正如前屋主所說,戶政事務所的所在位置,確實不是我從新居搭車就可以輕易抵達的地方,因為以整個桃園市來說,那裡和我家處於對角方位,光是他開車就花了四十分鐘才抵達,也因此要趁這個機會把該辦的事情一次辦好。首先就是辦理遷入並製作戶口名簿,然後更換身分證,為了以防萬一還順便辦了自然人憑證,這麼一來除非要辦理結婚登記,應該可以有好幾年不用跑到這裡了。
辦完該辦的事情回到住處,終於要進行最後的移交了。除了把昨天沒完成的事情完成,也請他重新示範一次濾水器更換濾心的方式,並且把所有他想到的細節再說一次,盡量避免之後遇到問題還要打電話打擾他。
「這下子,這裡真的再也不是我家了……挺捨不得的。」
這是前屋主在我們一起搭電梯下去時發出的感嘆。是的,我可以理解,光是看到這間七年的屋子維持得這麼好,即使已經簽約還幫忙補修粉刷加打掃(這都是合約之外特別做的),我就已經非常理解了。而且這陣子與他交流之後,我也非常希望今後能繼續和他以朋友的身分往來,只要他想念這裡,我隨時都會以朋友的身分歡迎他來坐坐的。 | | |